一、申报方式
线上门户申报(详细指南请见“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(境)审批系统使用说明”)
二、注意事项
1.因公证件只能在有具体出访计划时,提交出访申请时办理;
2.公务出访,为报销顺利,请使用因公证件。因私证件出行,签证费用不予报销;
3.出境时间,请与邀请函大致相同,亚洲可提前1天,欧洲可最多提前2天;如需更多时间,请在申报表备注栏说明情况;
4.费用,请详细说明,比如哪部分费用由北大支付,哪部分由邀请方支付;
5.行政人员出访,请务必详细填报行政,比如一个国家多个城市,请在申报表列出;
6.教职工在公示5个工作日结束后可以带辅助材料到国合派出办103/港澳办104办理新因公证件,博士后需经博管办审批后办理;
7.申办护照,烦请注意照片上衣服颜色。太浅的颜色,会被外交部驳回。
三、因公出访相关信息
请见如下网页:
1. 因公出国(境)要求见 http://www.oir.pku.edu.cn/info/1043/3736.htm;
2. 因公赴港澳流程见 https://hmt.pku.edu.cn/cfsb/ygfga.htm;
3. 因公赴台流程见 https://hmt.pku.edu.cn/cfsb/ygft/jzgblsx.htm;具体材料文字要求,请单独咨询。
4. 因公护照办理材料见 http://www.oir.pku.edu.cn/info/1048/1103.htm;
5. 签证签注办理材料见 http://www.oir.pku.edu.cn/ygcj/cgbl/ygqz_jzg_.htm;
6. 因公出国(境)相关事宜说明及文件下载见 http://www.oir.pku.edu.cn/ygcj.htm。